全国咨询热线
我办于2024年7月26日在高新区政务网发布了《高新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关于撤回竞程(天津)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业资质证书的公示》,你单位未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诉。
根据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》(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)第28条规定,我办将依法撤回你单位持有的资质证书。
请你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,将所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(含正、副本)交回资质许可机关JN体育平台。JN体育平台JN体育平台
Copyright © 2002-2024 江南体育环保精工设备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HTML地图 XML地图txt地图 | 网站地图 txt地图